隨著社會發展,男婚女嫁已經成為現代年輕人比較棘手的一個問題。眾所周知,我國女性20歲就到了法定結婚年齡,在此之前結婚是不受國家保護的。
可是在古代,女子明明還未發育成熟,在13、4歲就要嫁人。古代女子地位低下,婚姻大事不能自己做主,只能聽從父母的要求。
春秋時期,越王勾踐就曾下令讓女性17歲之前必須完成婚姻大事,而男性20歲之前也必須要娶妻,一旦超過這個年齡,將會受到處罰。
除此之外,齊恒公也曾下達過類似的命令,女子嫁人年齡要在15歲之前,否則父母都會受到牽連。
從這些命令可以看出,古代女子的結婚年齡都很小,史料中就有過記載,一女子17歲時就生下了2個孩子,懷孕到生子是要用10個月的時間。
從這可以推算,生育這兩個孩子至少需要2年以上的時間,也就是說這位女子14歲就已經嫁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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