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于,汪峰章子怡在七年之癢「失婚了」!7年時間,一兒一女,最終還是分道揚鑣。大人日子過不下去了,失婚無非就是一張證書的事,然而,最受傷的莫過于夾在中間的「孩子」!
前陣子我一個親戚忍了5年,終于決定失婚了,這5年里,每次面對丈夫的家暴想過無數次失婚。但因為自己能力有限、加上不希望孩子太小沒有爸爸的陪伴一忍再忍,湊合著過,覺得孩子大了就好了。
哪知道自己的忍耐和付出,沒有換來丈夫的改變、孩子的感恩,反倒孩子在耳濡目染下變得跟父親一樣,甚至對媽媽也開始暴力相向。
明星有錢有能力,日子過不下去了選擇果斷失婚;大多普通人家沒錢,為了孩子則會選擇湊合過,至少有個完整的家,也更有利于孩子成長。
然而,事實真是如此嗎?日子過不下去,到底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為了孩子湊合過還是果斷選擇失婚好呢?如果失婚了,怎麼做到既能減小對孩子的傷害,又能穩妥失婚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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