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正12年,一個身著囚服的犯人正被處以「腰斬」。
劊子手行刑干脆利落,犯人身體立刻斷成上下兩節。一時間,鮮血噴涌,五臟俱毀,場面血腥程度極強。
但是這個犯人被腰斬后竟然沒有當場死去。
他身體被斬成兩節后上肢意識未失,居然用手蘸著鮮血,寫下了七個大小不一的字,期間還不斷[呻·吟],痛苦至極,慘烈難以名狀。
在場之人無不掩目。在行刑后一個多小時,他才最終失血過多而死。
行刑的場面上報給了當時的雍正帝,結果冷面嚴酷的雍正就此下令廢除腰斬。
此人是誰?犯了什麼罪?又寫下了哪七個字?
1、初入仕途
這個被處決腰斬的囚犯原是清朝雍正年間河南地區的一名學政,名為愈鴻圖。
康熙五十一年他高中進士,雍正當皇帝的第十個年頭,他又因為能力出眾入選了庶吉士。此后愈鴻圖的仕途越走越穩,在雍正十年被任命為河南學政。
以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,河南學政就相當于省里專管教育和文化的官員,應該算廳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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