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賺錢雖然重要,但為了工作而丟命實在不值得。
根據《中時新聞網》和《ETtoday新聞云》報導,台灣屏東一名大廈管理員在2年3個月內,不僅加班2148小時,還需要早晚輪班,結果上班時突然昏迷,送院搶救2天后宣告不治。

死者是一名張姓男子,家屬控訴,他于2019年7月擔任大廈管理員,輪早班時上班時間是清晨6點50分到晚上7點,晚班則為傍晚6點50分到隔日早上7點。
因為每日工作時長12小時,加上需要輪班,作息不正常導致身體無法負荷,男子于2021年10月1日值班時,突然在柜台陷入昏迷,送院2天后不治身亡。

死者家屬表示,張男的月薪約24,000元台幣(約RM3,400),而他在工作時間內死亡屬于職業災難,管委會應依法賠償5個月平均工資、喪葬費、加班費,以及未幫張男提交勞退金的損害,共計1,446,857元台幣(約RM207,45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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